贵州谋度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贵州谋度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2021年5月1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备案”栏目的公示名单,贵州谋度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一家以贵州为首字的律师事务所,谋度所将充分发挥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重要作用,立志在资本证券法律服务市场服务好贵州,面向西部,冲向全国,为客户提供多领域、深层次的专业法律服务。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2020年第52号公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开始实施。2020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指引”,以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工作。 相关规范出台后,谋度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并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完成备案之后,谋度律师事务所可为下列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上市; 2.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3. 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4. 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及分拆; 5. 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6.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 7.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包括后续增发股份); 8.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9.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未来,谋度会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依靠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强大的律师团队,从法律风险的防控到法律纠纷的解决,力求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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